《经济学家》杂志文章Everywhere and nowhere(社交网络的商业模式和它的未来)读后感

Lasix No Prescription Penisole No Prescription Aldactone No Prescription Cipro No Prescription Elavil No Prescription Topamax No Prescription Nexium No Prescription Ultram No Prescription Inderal No Prescription Inderal No Prescription

这是一篇评论文章。此前小容曾在联络家Linkist.com里写过一些关于《经济学家》杂志文章Everywhere and nowhere的评论,不过那些评论都是在没有阅读英文全文之前,针对其他人的读后感而评论,因此有些鸡同鸭讲的感觉。

小容在周末的时候,阅读了Everywhere and nowhere的英文原文,并写下这篇读后感,用以澄清之前在联络家Linksit.com里发布的有关误读,同时,也就该文章所谈的话题,在此和大家交流。

简单来说,小容将在这个贴子里批评人们对网络创业公司商业模式的看法。

先把相关的文章和贴子推荐一下,各位可以先看过这三篇东西以后再来看小容的读后感:

•《经济学家》原文:Everywhere and nowhere

• 新浪网站译文:《经济学人:社交网络的存在悖论

• Kaiser Kuo的blog贴子:“《经济学家》:社交网站是真正的生意吗?

小容在这篇贴子里使用《社交网络的商业模式和它的未来》这个标题,显然小容认为新浪网站的标题有误读之嫌疑,同时,新浪的译文也平空加上了许多的小标题。小容希望在此用陈述性的标题,希望这样不会给大家带来误读。

实际上,小容认为《经济学家》的原文提到了两个事情,一件事情是社交服务网站(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 website)的商业模式。而另一件事情是,开放的社交服务网站和社交图(social graph)。

在谈到这两个事情的时候,《经济学家》都提到了电子邮件。第一次将电子邮件的商业模式和SNS的商业模式做对比;第二次的时候则只是顺带提起,许多大公司开始运用电子邮件里积累的联系数据来开发社交服务网络。

《经济学家》将AOL购买Bebo的事件和早些年微软购买hotmail的事件对比。两者确实有许多相似之处。传统的大公司购买看起来在某个逐渐热门的新领域里的小公司。那些通过收购或者自己创建Web-mail服务的公司,希望在web-mail里放置广告来赚到钱。然而,事实说明,他们没有从广告里赚到钱。不过,web-mail服务为他们带来大批的用户,这些用户在使用web-mail的过程中也逐渐使用他们提供的其它服务。所以,即使web-mail没有直接赚钱,他们从web-mail中获得的用户也在其它地方为他们贡献了收益。

《经济学家》认为社交网络服务将会遵循Web-mail服务的这一模式,并举证说Google并没有从他自己的社交网络服务Orkut.com以及同MySpace.com的合作 协议中赚到甜头,同时,他们还举证说Facebook2007年推出的新的社交网络广告系统beacon在发布之后因为用户担心隐私而遭到强烈抗议,并就此作罢。

文章的第一大部分总结说社交网络服务将难以像电子邮件一样获得大量收入,所以可以说社交网络服务将不可能成为一门生意。

商业模式的话题很复杂。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看法。就以《经济学家》举证的Hotmail的例子而言。我们将这个故事继续往前推进。

1995年,在苹果电脑公司工作的沙比尔•巴蒂亚(Sabeer Bhatia) 与杰克•史密斯(Jack Smith)两人创立了Hotmail电子邮件系统,1996年7月4日正式对外营运。在1997年12月,它对外宣称拥有850万以上的注册用户,1997年12月31日将此系统以四亿美元卖给微软,微软迅速投入重金将它扩展到更多的国家和市场,在1999年2月它对外宣称拥有3000万以上的活跃用户。最新的Wikipedia的资料显示,它现在拥有35种不同语言版本,拥有超过2.5亿的用户。

Hotmail的背后是硅谷的老牌风险投资公司DFJ(Draper Fisher Jurvetson,德丰杰)。DFJ 在投资Hotmail并成功将它出售给微软之后,写了一篇文章来研究Hotmail的行销,总结了一个计算病毒扩散的公式,分析病毒营销的方法,并总结出 投资网络公司的一个原则:也就是网络公司所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必须能够让用户自己扩散用户,任何一个产品或者服务需要使用者本人和其它人一起才可以完 成, 那么这样的产品或者服务就容易形成网络效应,形成网络效应,达致正反馈。也就是说使用的用户越多,整个产品创造的网络就越有价值,越有价值的网络对未来的 用户就越具有吸引力,使用越久,用户在这个产品网络里的联系人越多,那么转移成本就越高,锁定效应就越明显。想进一步了解这篇文章大意思,请直接查看英文 版,看这里(1),或者这里(2)和这里(3)。

DFJ也是根据这个理论,后来投资了P2P点对点模式的Skype网络语音电话服务商,该公司在2005年以41亿美金的总代价(现金以,股票以及未来业绩奖金)出售予电子商务巨人电子港湾(eBay)。人们评价这种收购的时候说,电子港湾真的是疯了,小容也认为这桩收购案很不合理,现在的事实也说明,电子港湾在三年前收购Skype时对外发布的公告里宣称的协同效应并不显着。

从hotmail和skype的创业者和投资者的角度来说,他们的创业和投资显然都是很成功的。

从用户的角度来说,他们的产品也是非常成功的,hotmail和skype都是在同类产品中的佼佼者。

那么,断言一项服务是不是一门生意,有那么重要吗?!

进一步补充:如何衡量一门生意成功与否

“一门生意”是一个很空泛的词,不如换做讨论“一门成功的生意”。如何衡量一门生意成功与否,或许可以有如下的几个评价方法。

· 被收购是失败的标志吗?

我们不应当去随便批评一个企业投资了某项看起来显然不会赢利的业务,也不应当断定一个企业被其他企业收购就一定代表它失败了。在风险投资家的眼里,被收购虽然比不上成功地独立IPO公开上市,但是这样的退出方式,也比清盘关门好很多。

补充:企业的成功,投资者的成功和创业者的成功

一个企业被出售,有时候代表它经营陷入困境几近失败的边缘,而有时候代表它经营进入佳境成为业界看好的香饽饽。许多时候,创业企业没有坚持独立IPO,而选择被其他企业收购。这种收购,不完全代表着失败。对于投资者来说,收购也是一个很好的退出方式,他们的投资获得了一定的回报。

对于创业者来说,这也不代表着失败。当然,要理解这个逻辑有些困难。自己创办的企业被其他人收购了,怎么说不是失败呢?!实际上,创业者要学会把自己和企业分开,一旦有任何的投资者投资到创业企业中,创业者就需要清醒地意识到这个企业不再是自己的企业了,而是一个多股东的企业。

此外,有许多创业者,他们喜欢并切适合初创阶段的工作,并不喜欢和适合于成长期阶段的工作。所以,当创业企业从初创阶段发展到成熟期的时候,选择退出对于创业者本人来说也未尝不是件好事。他们可以去开始新一轮的创业。

而且,当创业企业被收购之后,如果收购代价是现金加股票的形式,那么创业者除了拿到现金之外,还会持有更多大母体公司的股权。只是创业者通常会离开具体的管理层岗位,而选择去开创独立的新事业,开始新一轮的创业循环。

· 正现金流

我们也不应当去随便批评一个企业投资了某项看起来显然不会赢利的业务。一门生意(原文为:a business) 严格来说是独立的企业,还是指正现金流的企业呢?!回头去看看许多企业的历史,收购合并的事情屡见不鲜,强调是否是独立的企业显然没有意义;而要以是否正现金流来衡量企业,这有失偏颇,有许多基础设施类型的企业投资许多年都没有赢利,网络服务行业里的亚马逊也经过许多年的亏损,才获得正现金流。

况且,许多正现金流的企业,随着市场的变化,也有可能变成负现金流。 另外一个重要的因素是,企业的扩张需要不断投资。如果停止投资,那么,或许很多网络服务公司都会获得正现金流,不过这样短期的正现金流并没有意义,因为如果不能占据相对的优势,那么竞争对手就会占据相对的优势,市场份额也会被逐渐蚕食。

· 独立与否

一门生意(原文为:a business) 严格来说是独立的企业,还是指正现金流的企业呢?!回头看看许多企业的历史,收购合并的事情屡见不鲜,强调是否是独立的企业显然没有意义;另外,从业务组合和业务战略的角度来看,许多公司愿意运营一些没有正现金流的业务部门,因为这些业务部门对于整体的支柱非常重要。这里有许多商业决策在里面。

Google之所以在2004年推出Gmail服务有它自己的商业考虑,微软在1997年收购hotmail有它的考虑。我们不能因为它没有正现金流就否定这个服务,要知道hotmail已经存在快12周年了,它对微软的互联网业务起着什么样的意义,大家有目共睹。同样,我们也知道在微软的整体业务组合中,互联网业务这一大摊子还是亏损的,但是,至少以目前的举动来看,我们也可以断定微软依然认为互联网业务对它非常重要。

·多元价值判断

我们需要从更全面的视角来地来考察企业的价值:用户(消费者)层面的价值、赢利能力、以及在资本市场中的价值。不同企业由于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它们所体现出来的价值各不相同,所选择的商业模式也各不相同。没有哪种选择是一定对的,而另外一种就一定是错的。


图片来源于经济学家网站。

回到《经济学家》文章本身,小容刚才强调了文章的第一部分讨论的是商业模式,将web-mail服务和社交网络的商业模式来做类比。它在第一部分的结尾同时也指出,社交网络服务将在未来非常普及,就像人们生活需要空气一样。进而带出第二部分,开始批评现有社交网络服务各自为阵的现状。

《经济学家》指出,现在的社交服务网站各自山头林立,用户不能从一个社交服务网站给另外一个社交服务网站里的联系人通讯,所以,用户需要在每个社交服务网站将自己的联系人再加一遍,这给用户带来了极大的困扰。文章的作者进一步指出,这些封闭的网站,最终会走向开放,而Social graph(社交图)将成为一个构建开放的社交网络的重要的应用。人们在寻找一些可行的方法来从技术上来实现Social graph(社交图),让人们可以在不同的网站里管理同一个社交关系结构,这些手段,包括OpenID这种网站登录的新标准。文章在第二部分的结尾再次将电子邮件和社交网络服务挂起勾来,作者认为,许多公司都意识到从技术上看电子邮件已是昨日明日黄花(感谢小镇的纠正,成语出处看这里),但是电子邮件系统所积累的大量用户数据,却可以作为开发社交网络服务的重要基础。

通篇看来,第二部分和第一部分所讨论的两件事情,其实主题差别蛮大的。

当小容读完这篇文章,感觉到“《经济学家》文章的核心:EMAIL是最重要的社交网络。”显然不是原文的本意,而原文第一部分的结论“社交网络不是一门生意”,这个结论本身就没有实质上的意义,因为它是一门生意和不是一门生意,会对创业者、投资者和用户有任何影响吗?!

创业者的逻辑是在同类产品中做出最优秀的产品, 获取最多的用户;

投资者的逻辑是尽可能投资于能做出最好产品的创业团队;

用户的逻辑是选择并且使用最好的产品。

进一步补充:什么是“最好的产品”

用户如何评价什么产品是“最好的产品”会有他们的标准,显然有用性、易用性是其中的标准,如果用户没有需求,技术再先进的产品对他们也没有价值。如果用户的确需要这样的产品,可是产品用起来速度慢很耗时、学习门槛很高、界面不友善,显然用户也不会长久地使用这个产品。

当我们说“最好的产品”的时候,请记得潜台词是“用户觉得最好的产品”,这要求我们将“以用户为中心”的思想时刻劳记在心。

只是,在大浪淘沙之后,很少有企业能够生存下来,并且在某服务品类中独占鳌头。互联网服务市场遵循的是极其残酷的赢者通吃规则。创业公司的服务,要么用户网络越来越大,成为独霸一方的王者,要么用户网络越来越小,逐渐销声匿迹。当然,也只有哪些生存下来的创业公司,才有机会去说《经济学家》的逻辑是错的。

从早期的电子邮件到曾经的即时通讯,到现在的社交网络服务,重要的是深层次的价值创造,而不是表面的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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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Comments

  1. Posted April 6, 2008 at 3:02 pm | Permalink

    先读了小容老师推荐的那几篇又读了这篇文章,几点想法
    1 这篇文章是在众多sns没有成型或者说合适的盈利模式的背景下,对于sns是否合适独立存在的一种猜测,我们做猜测时无非有两种,凭空猜测和结合以往经验猜测。这个就是紧密结合E-mail的后一种,我觉得主要就阐明了一个观点,sns不盈利,sns也不能盈利,因为它的今天就是E-mail的昨天,它的明天就是E-mail的今天,而两者也有趋合之势。

    2 生意不生意我是这样理解的,生意即是直接盈利,现在很多实体公司做公益,不直接盈利这就不称之为生意,就跟微软免费提供E-mail,未来什么公司免费提供sns一样,只赚吆喝不赚钱,但对整体构架有利,比如百度要做百度HI。

    3 至于对于三种人要什么,我是这么考虑的
    *理想状态:创业者的逻辑是在同类产品中做出最优秀的产品, 获取最多的用户;(但也许是占领更大的市场,做成行业领袖,也许这时也会想要赚更多的钱)
    *理想状态:投资者的逻辑是尽可能投资于能做出最好产品的创业团队;(但目的就是赚钱,要不谁投啊…..好的团队赚的钱更多而已,再好的产品赚不到钱也不投,vc不是慈善家)
    *理想状态:用户的逻辑是选择并且使用最好的产品。(这个同意,但往往用户选择的不是最好的产品而是最有利于他的产品)
    所以我觉得生意不生意还是有影响的,但是sns不是生意但若影响生意那么则还是应该受到所有人重视的。

  2. Posted April 6, 2008 at 3:06 pm | Permalink

    btw 有一个词用错了 是“明日黄花”而不是“昨日黄花” 详见:http://baike.baidu.com/view/46697.htm

  3. Posted April 6, 2008 at 4:34 pm | Permalink

    To 小镇:
    感谢纠正,已经修改过来了。另外,补充了一些东西,请看上文。对于你的看法,我是这么考虑的:

    1. 《经济学家》杂志的原文实际上是对AOL购买Bebo这一事件的应景式评论,不是对商业模式进行剖析的文章。

    2. 你所说的——“现在很多实体公司做生意,不直接盈利这就不称之为生意” ——我觉得“生意”这是一个很空泛的词,如果用来认真讨论,有些不是很妥当。我觉得“商业模式”这个词更适合我们所讨论的东西。就商业模式而言,网络应用服务的确和实体公司有些不同,不能用实体公司的商业模式去套用在网络应用服务公司上面。具体有哪些不同,我想这是一个很大的题目,值得日后慢慢讨论:)

    3. 现阶段,SNS到底需要不需要商业模式?

    这是一个伪问题:)显然,SNS都在寻找商业模式,只是寻找到真正的商业模式,这需要时间。那么,在还没有找到真正的商业模式的情况下,SNS就需要关门了吗?投资者就不会投资了吗?显然,大家都觉得这个世界的确需要SNS这个服务。就像若干年前人们需要电子邮件一样。

    我们可以按照《经济学家》的逻辑继续预测,在未来,或许有一家提供SNS的公司成功地占据大部分的市场份额,而后,这间SNS公司被另外一家更多的互联网公司收购。与此同时,SNS成为标准的基础应用,许多互联网公司都提供SNS服务。不同公司的SNS服务可以互相兼容,整个世界的SNS网络成为一个完整的网络。(这就是Web-mail的产业历程,把这段文字的sns改成web-mail也适用。。。)

    那么,谁将会是sns时代的hotmail呢?谁将会是sns时代的Gmail呢?谁将会是那些现在我们记不住名字的其他web-mail服务商呢?

    补充一点:

    VC的商业模式是以一笔小数目的钱投资于创业公司,而后退出时收回一笔大数目。VC的退出方式要么是让创业公司IPO,要么是让创业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购。之所以能够这样以小博大,是因为他们在一个阶段进入,而在另一个阶段退出,实际上玩的成长性的游戏。通常,网络服务企业会比传统实体企业更具有成长性,从而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让企业的估值翻好几番。而通常,网络服务企业的财务报表的确很难看,但这不妨碍VC投资他们。

    “再好的产品赚不到钱也不投”,举一个反例,许多大陆的实体企业赢利很好,可是VC不投资他们,因为有些传统企业的成长性太差了。VC设立一笔投资基金时通常越定8-10年的清算期,所以他们最好这个周期内完成从投资到退出的循环,这导致他们需要寻找高成长性的企业。而高成长性的企业,不见得他们的产品马上就能赚到钱。

  4. Posted April 7, 2008 at 2:14 am | Permalink

    多谢小容老师的回应,你新加的很多东西,我还是要好好的消化消化,:p很多概念都是刚接触不甚了解。

    还有一点特别让我感动的是关于你持续写文章、做研究的精神和严谨的态度,叫你老师我觉得值,也贴切,比在我周围那些吃着老师饭不做老师事的人强万倍,这些都值得我学习,再次感谢你的回应。有不懂的还会多多讨饶。

  5. Posted April 7, 2008 at 2:47 am | Permalink

    小镇,你太过谦虚了,古话说,三人行必有我师,在网络上,或许要改成“三个feed必有我师”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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